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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莉萍杨涛等全球央行对法定数字货币发展

来源:多米尼克国 时间:2021/6/7

导读:本文详细梳理了全球央行对法定数字货币发展的最新探索。围绕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项目最新进展,梳理了目前各国央行界定的央行数字货币的基本性质、发展动因和运行要点;从零售型和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视角对现有项目分类分析;最后选取进入试点阶段的三个央行数字货币项目,对其运行机制进行深入分析。本文认为,在全球出现央行数字货币发展的统一规则之前,各国央行依然会根据本国需求,在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领域保持个性化的设计路线。在未来,央行数字货币与本国金融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是重要的实践方向。

年下半年,国际清算银行(BIS)对全球66个国家和地区(包括21个发达经济体、45个新兴经济体,覆盖全球75%的人口和90%的经济产出)的中央银行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当前约有80%的中央银行正在进行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y,简称CBDC)的相关研究或实践工作;近半数中央银行同时聚焦于通用型和批发型CBDC;约有40%的中央银行已经从概念研究阶段进展到试验阶段;约10%的中央银行(包括巴哈马、巴西、加拿大、中国、厄瓜多尔、瑞典、乌拉圭等)开始了试点项目(Codruta,HoldenandWadsworth,)。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年约有85%的中央银行认为其在短期内不太可能会发行通用或批发CBDC(ChristianB.andH.Holden,);年这一数据有所下降,但仍然维持在略低于80%的水平(Codruta,HoldenandWadsworth,)。中期来看,约有70%的央行认为不太可能发行通用型或批发型CBDC。总体而言,相较于BIS在年的调查结果(年约有70%的中央银行正在进行CBDC相关工作),全球央行开展CBDC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01

CBDC设计:性质、动因和运行要点

央行数字货币的基本性质国际清算银行将央行数字货币划分为通用型和批发型,其中,通用型CBDC可分为基于账户型(account-based)和基于通证型(token-based)两类。通用型CBDC面向所有个体和公司发行,可以广泛用于小额零售交易;批发型CBDC则基于通证、面向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用于金融机构之间的大额交易结算。鉴于当前金融体系中的存款准备作为央行货币的一部分已经实现了数字化,这一类基于账户的央行货币一般不划分到CBDC范围。国际清算银行的报告(BIS,)中引用了“货币之花”的货币分类,通过四个关键的性质对货币进行区分,即发行人(中央银行或其他机构)、形式(数字化或实物)、可得性(广泛或受限)以及技术(基于通证或基于账户)。据此,通用型CBDC和批发型CBDC对应的性质如表1所示:表1央行数字货币的性质资料来源:BIS()。各国央行开展CBDC研究的动因各国央行开展CBDC相关研发工作主要动因包括:维护金融稳定、协助货币政策实施、提高国内以及跨境支付效率和支付安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报告,发达经济体开展通用型CBDC研究的主要考量是维护金融稳定以及支付安全和效率;发展中经济体开展通用型CBDC研究的动机要强于发达经济体,主要动因包括提高支付安全和效率、发展普惠金融以及维护金融稳定。各国央行开展批发型CBDC研究的动机总体弱于通用型CBDC研究,开展批发型CBDC研究的主要动因仍然是提高支付效率和安全。而发展中经济体对于提高国内支付效率的需求要明显高于发达经济体,主要原因是一些相对较小的经济体的货币还未建立批发和全额实时结算系统。根据公开可得的信息,CBDC研发较为前沿、且实际已经进入试点工作的国家,其发展CBDC的主要动因有二:一方面是应对实物现金逐步减少、私人数字货币和支付平台高度发展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私人垄断数字货币领域、降低私营平台发展可能带来的操作风险;另一方面是从成本效益视角出发,探索一条降低现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可能路径(IMF,)。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普惠金融是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见表2:表2部分国家探索CBDC的动因资料来源:各国央行网站及央行公开信息。绝大部分已经开展CBDC研究工作的国家认为,发行CBDC的综合社会效用仍不明晰,或者以目前的技术操作,发行CBDC不一定满足最初的动因、产生净社会效用。因此,大部分国家的CBDC工作仍处于试验和概念验证阶段,极少部分国家和地区虽然进行了试点研究,但并没有短期内推出CBDC的明确计划。央行数字货币的运行要点根据不同的运行要点和特征,CBDC可以被设计成不同类型,运行要点如下:1.可得性。CBDC可以被用于日常交易或大额结算,通过限制CBDC的可得性,即CBDC是普通大众广泛可得,或者仅限于重要金融机构之间的大额结算,可以将CBDC划分为两种不同类型,即前文已述的通用型和批发型。2.运行机制。按运行机制区分,CBDC可以分为间接型和直接型两种类型。间接型即双层CBDC运行机制,消费者对金融中介机构有求偿权,中央银行只负责记录批发交易;直接型即单层CBDC运行机制,用户对中央银行拥有求偿权,中央银行会追踪每一项交易数据和信息(BIS,)。3.匿名性。纸币、硬币等实物现金具有其他支付工具难以企及的匿名性。通过设计,不同类型的CBDC也可以实现不同程度的匿名性。对于基于账户的CBDC,用户每一次的交易数据和信息都被记录在案,匿名性差但是方便管理。对于基于通证的CBDC,与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加密技术等先进技术结合,可以实现较好的匿名性。4.计息。CBDC的运行要点还包括是否计息。计息的CBDC可以作为利率的有效下限,成为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工具(BankofJapan,)。例如,一旦央行提高CBDC的利率,商业银行将被迫提高利率,以避免资金流向安全性和收益性均有保证的央行数字货币。计息的CBDC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协助货币政策实施,但由于实际情况复杂,CBDC是否能够优化货币政策操作、加快利率传导,还需要更多实证研究。5.运营时间。目前央行账户的运营时间有限,主要与央行的工作时间相适应,一般来说为一周5天,每天的运营时间低于24小时。基于此,一些国家正在研究建立一周7天、一天24小时的全天候CBDC运营机制。对于上述CBDC的各种可能的设计,不同国家有不同考虑。大多数的国家考虑的是基于账户的CBDC,东加勒比中央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则可能考虑基于账户和基于通证两种形式的CBDC。基于通证的CBDC主要是针对参与交易的第三方,提供更大匿名性和更小交易限制的方案。一些中央银行认为CBDC应该模拟现金的运行方式,设计为一周7天、一天24小时可得,如加拿大、中国、瑞典都在探索脱机以及电力或基础设施崩溃时CBDC可能的运行方式(SverigesRiksbank,)。对于计息的CBDC,由于具体效用的不明确以及设计难度,没有中央银行认真考虑或计划推出这一类型的CBDC。唯一的特例是瑞典,其虽未声称发行计息的CBDC,但依然在CBDC项目电子克朗中内置了计息能力。

02

全球在研CBDC项目的最新进展

根据各国央行网站的披露信息,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央行致力于研发零售型CBDC,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管理部门推出了批发型CBDC研究项目。零售型CBDC目前全球大约有17个央行开展了零售型CBDC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虽然类型相同,但不同央行依然有不同的发展动因,CBDC的设计结构也不尽相同。1.第一类:直接型(单层运行机制)有五个央行项目明确认可直接型的CBDC运行机制,即单层运行机制。同时提倡基于账户型、主要用于国内支付,具体使用传统技术还是DLT技术则还未明确。认可某种运行机制的CBDC只是其在研究阶段的一种倾向或试错假设,并不表明其最终会推行该类型的CBDC。这些项目包括冰岛Rafkróna项目、巴哈马SandDollar项目、瑞典E-krona项目、挪威E-krona项目和丹麦E-krona项目。各项目具体发展动因、进展和其他设计特征包括:(1)冰岛Rafkróna项目处于研究阶段,该项目旨在应对在冰岛纸币和硬币逐渐消失的现象。(2)巴哈马的CBDC项目处于试点阶段,主要目的在于发展普惠金融,减少合法但未计入账目的经济交易规模,加强对洗钱及其他违法活动的管制,使用数字化渠道提供政府服务,由此改进税务管理、提高支出效率。(3)瑞典的E-krona项目正在进行中,瑞典央行研究CBDC的发端在于近年内在瑞典国内现金将不会再是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的预期(SverigesRiksbank,)。(4)挪威E-krona项目成立了工作小组,聚焦于研究银行存款的无信用风险替代物,目前的信息还不能达成最终的结论。(5)丹麦E-krona项目处于研究阶段,研究评估认为引入CBDC可能带来的效益与引入CBDC的巨大挑战不相符,丹麦未来可能不会继续讨论CBDC在其国内的应用(DanmarksNationalBank,)。2.第二类:间接型(双层运行机制)有六家央行明确其CBDC未来将采取间接型即双层运行机制。但采用的技术并不一致,包括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ledgertechnology,简称DLT)和传统技术。具体进展和设计特征如下:(1)中国的DC/EP项目目前处于试点阶段,目的在于提供纸币和硬币普遍适用的数字化替代物,DC/EP项目研究的央行数字货币计划用于国内支付,结构设计将坚持双层运营、现金替代、可控匿名等,采用的具体技术尚不明确。(2)巴西的Digitalfiatcurrency项目处于研究阶段,目的在于提高货币履行职能的效率,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发展普惠金融,改善用户体验。巴西的Digitalfiatcurrency项目的CBDC设计是间接的、采用DLT技术、基于通证且用于国内支付。(3)欧洲中央银行的E-euro项目目前处于研究阶段,欧央行认为作为法定货币的CBDC可以大体上保证所有用户能够使用一种低廉和便利的支付手段,概念证明表明在很多领域CBDC仍有发展的空间。欧洲中央银行的E-euro项目的CBDC设计是间接的,采用DLT技术,是少数的研究用于国际支付的CBDC项目之一,对于是选择基于通证或基于账户的设计则未明确。(4)厄瓜多尔的DineroElectrónico项目处于试点阶段,试点于至年进行,目前CBDC相关工作处于中断状态。厄瓜多尔研究CBDC的原目的在于为民众提供广泛可得的支付工具,CBDC设计是间接的,采用传统技术、基于账户且用于国内支付。(5)东加勒比中央银行的DXCD项目。东加勒比国家(包括多米尼克、格林纳达等9个成员国)的CBDC项目处于试点阶段,目标在于解决当前支付工具和银行服务的高成本问题,满足用户需求、提高支付效率。东加勒比中央银行的DXCD项目的CBDC设计是间接的、采用DLT技术、基于通证、用于国际支付。(6)柬埔寨的Bakong项目目前处于试点阶段,目的在于提高优质金融服务的可接触性,减少对现金的需求。柬埔寨的Bakong项目对CBDC的设计是间接的、采用DLT技术、用于国内支付,对于选择基于账户或通证则未明确。(7)乌克兰的E-hryvnia项目正处于试点阶段,测试DLT作为e-hryvnia发行和流通的技术框架的可行性,项目的CBDC设计是间接型、采用DLT技术、用于国内支付,但未明确选择基于通证或基于账户。3.运行机制不确定的CBDC项目有五个国家央行尚未明确其研发的CBDC具体运行机制,包括南非Electroniclegaltender项目、乌拉圭BilleteDigital项目、以色列E-shekel项目、瑞士E-franc项目和法国E-euro项目等。(1)南非Electroniclegaltender项目将CBDC作为能模拟现金特征的电子法定货币,充当现金的补充物。该项目采用传统技术,用于国内支付,对于CBDC设计考虑为直接或间接、基于账户或基于通证则未明确。(2)乌拉圭BilleteDigital项目处于试点阶段,该国央行将CBDC定位为与实物货币有相同功能的数字货币(CentralBankofUruguay,),目前正在评估试点项目结果。乌拉圭的CBDC计划用于国内支付,未来的设计构思为直接或间接型、采用传统或DLT技术、基于账户或基于通证则未明确。(3)以色列E-shekel项目处于研究阶段,该国央行认为CBDC可以帮助减少未报告交易、发展金融科技,但是研究团队不推荐以色列央行在近年内发行央行数字货币。以色列的CBDC项目用于国内支付,对于未来设计是直接或间接型、采用传统或DLT技术、基于账户或基于通证还未明确。(4)瑞士E-franc项目处于研究阶段,检测引入加密货币的机会和风险,研究表明目前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效益与其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能相抵。瑞士的CBDC项目对于其各方面的设计特征都未明确。(5)法国E-euro项目目前处于研究阶段,研究结论认为基于账户的模型能为零售型CBDC带来更好的结果,但这也意味着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资源损失。法国的CBDC项目对于其各方面的设计特征也尚未明确。批发型CBDC项目目前,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主要聚焦于零售型CBDC,少数国家和地区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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